和田县城乡低保五档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日期:2026-09-28 10:52  来源:和田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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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政策解读:《和田县城乡低保五档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为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提高全县城乡低保保障和管理水平,推行差异化、精准化、规范化救助模式,提高救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精准性,结合和田县城乡低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自2026年10月1日至2028年10月1日施行)。

一、救助对象与分档标准

(一)救助对象范围。本方案救助对象为本地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

(二)五档划分及认定条件。结合家庭困难程度,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00%、80%、60%、40%、20%,确定A、B、C、D、E等5个档位,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所处的区间,纳入相应的档位。

1.A档认定条件及保障标准。

认定条件:家庭整户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家庭收入极低。

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城乡低保标准20%的家庭。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0—154元的家庭,发放标准为770元/人/月。

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0—123.6元,发放标准为618元/人/月。

2.B档认定条件及保障标准。

认定条件:家庭成员中有1名及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传染病等需定期接受治疗或长期服药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因病、因残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刚性医疗、教育支出较大等生活严重困难家庭。

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人均月收入介于城乡低保标准20%至40%的家庭。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155—308元,发放标准为598元/人/月。

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123.7—247.2元,发放标准为420元/人/月。

3.C档认定条件及保障标准。

认定条件:家庭成员中有轻度残疾人、慢性病患者,或家庭主要劳动能力年老体弱、就业困难,家庭收入较低,存在一定医疗、教育刚性支出,家庭劳动力缺失,主要依靠零散务工、临时性收入维持生活,生活压力较大,基本生活存在明显困难。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或个人累计自付超过当地医保部门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人员。

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人均月收入介于城乡低保标准40%至60%的家庭。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309—462元,发放标准为458元/人/月。

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247.3—370.8元,发放标准为330元/人/月。

4.D档认定条件及保障标准。

认定条件:家庭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但因失业、技能不足、家庭负担较重等原因,收入不稳定,人均收入略低于低保标准等基本生活存在暂时性困难家庭。

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人均月收入介于城乡低保标准60%至80%之间的低保家庭。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463—616元,发放标准为308元/人/月。

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370.9—494.4元,发放标准为230元/人/月。

5.E档认定条件及保障标准。

认定条件:家庭成员具备基本劳动能力,家庭有少量收入,因突发变故、临时支出增加等原因导致短期生活困难等人均收入接近低保标准的家庭。

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人均月收入高于或等于城乡低保标准80%的家庭。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617—770元,发放标准为198元/人/月。

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494.5—618元,发放标准为155元/人/月。

二、动态管理机制

(一)定期复核。A、B档低保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C、D、E档低保家庭每季度复核一次,重点核查家庭收入、财产、成员状况及困难程度变化。每年开展一次城乡低保家庭全面核查,清理不符合条件家庭,调整救助档次,实现动态精准管理。

(二)档次调整。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程度发生变化的,本人或村(社区)及时向乡(镇)申报,经核查后,按程序做好提档、降档、退保工作。如遇城乡低保相关政策及标准调整,按照上级最新政策执行。

(三)退出机制。对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财产状况不符合要求、死亡、户籍迁出、拒不配合核查、隐瞒收入财产的低保家庭,依法依规办理退保手续,停发低保金,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以家庭经济收入为核心判定依据,明确核算项、核算标准,精准开展分档定档,压实岗位职责,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履职不力等问题。

(二)夯实业务基础。分档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完善低保对象档案资料、规范完成救助档次变更材料填报、审核归档等各项业务,结合分档结果及资金预算建立工作台账,同步做好信息系统数据调整更新,做到资料归档完整、台账清晰规范、系统信息准确。

(三)强化公开监管。县民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全面公开低保五档划分标准及救助结果,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群众举报诉求渠道,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知晓率与满意度。


和田县民政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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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城乡低保五档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26-09-28 10: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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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提高全县城乡低保保障和管理水平,推行差异化、精准化、规范化救助模式,提高救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精准性,结合和田县城乡低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自2026年10月1日至2028年10月1日施行)。

一、救助对象与分档标准

(一)救助对象范围。本方案救助对象为本地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

(二)五档划分及认定条件。结合家庭困难程度,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00%、80%、60%、40%、20%,确定A、B、C、D、E等5个档位,并根据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收入所处的区间,纳入相应的档位。

1.A档认定条件及保障标准。

认定条件:家庭整户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家庭收入极低。

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人均月收入低于或等于城乡低保标准20%的家庭。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0—154元的家庭,发放标准为770元/人/月。

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0—123.6元,发放标准为618元/人/月。

2.B档认定条件及保障标准。

认定条件:家庭成员中有1名及以上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传染病等需定期接受治疗或长期服药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因病、因残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刚性医疗、教育支出较大等生活严重困难家庭。

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人均月收入介于城乡低保标准20%至40%的家庭。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155—308元,发放标准为598元/人/月。

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123.7—247.2元,发放标准为420元/人/月。

3.C档认定条件及保障标准。

认定条件:家庭成员中有轻度残疾人、慢性病患者,或家庭主要劳动能力年老体弱、就业困难,家庭收入较低,存在一定医疗、教育刚性支出,家庭劳动力缺失,主要依靠零散务工、临时性收入维持生活,生活压力较大,基本生活存在明显困难。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或个人累计自付超过当地医保部门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人员。

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人均月收入介于城乡低保标准40%至60%的家庭。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309—462元,发放标准为458元/人/月。

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247.3—370.8元,发放标准为330元/人/月。

4.D档认定条件及保障标准。

认定条件:家庭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但因失业、技能不足、家庭负担较重等原因,收入不稳定,人均收入略低于低保标准等基本生活存在暂时性困难家庭。

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人均月收入介于城乡低保标准60%至80%之间的低保家庭。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463—616元,发放标准为308元/人/月。

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370.9—494.4元,发放标准为230元/人/月。

5.E档认定条件及保障标准。

认定条件:家庭成员具备基本劳动能力,家庭有少量收入,因突发变故、临时支出增加等原因导致短期生活困难等人均收入接近低保标准的家庭。

保障标准:城乡低保家庭中人均月收入高于或等于城乡低保标准80%的家庭。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617—770元,发放标准为198元/人/月。

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介于494.5—618元,发放标准为155元/人/月。

二、动态管理机制

(一)定期复核。A、B档低保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C、D、E档低保家庭每季度复核一次,重点核查家庭收入、财产、成员状况及困难程度变化。每年开展一次城乡低保家庭全面核查,清理不符合条件家庭,调整救助档次,实现动态精准管理。

(二)档次调整。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困难程度发生变化的,本人或村(社区)及时向乡(镇)申报,经核查后,按程序做好提档、降档、退保工作。如遇城乡低保相关政策及标准调整,按照上级最新政策执行。

(三)退出机制。对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财产状况不符合要求、死亡、户籍迁出、拒不配合核查、隐瞒收入财产的低保家庭,依法依规办理退保手续,停发低保金,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严明工作纪律。坚持以家庭经济收入为核心判定依据,明确核算项、核算标准,精准开展分档定档,压实岗位职责,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履职不力等问题。

(二)夯实业务基础。分档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完善低保对象档案资料、规范完成救助档次变更材料填报、审核归档等各项业务,结合分档结果及资金预算建立工作台账,同步做好信息系统数据调整更新,做到资料归档完整、台账清晰规范、系统信息准确。

(三)强化公开监管。县民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全面公开低保五档划分标准及救助结果,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群众举报诉求渠道,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知晓率与满意度。


和田县民政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