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乡财〔2021〕06号
关于和田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进一步规范涉农、惠农资金发放,对全县农牧民涉农、惠农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按照乡镇管底册、部门管理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管理要求,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全县精准扶贫事业,根据《和田地区扶贫资金申报使用操作流程》 《涉农惠农资金一卡通发放流程的通知(和地财办〔2018〕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惠农政策,建立和完善财政涉农服务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推进扶贫攻坚步伐,建立科学规范、便捷迅速、安全高效的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和精准扶贫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实现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惠农资金和扶贫资金及时安全高效发放。
二、基本原则
涉农、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的基本原则:按照权责不变,分工协作;公开公正,规范透明;封闭运行,确保安全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补贴发放制度,各行业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操作规程,规范发放行为,健全监管机制,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涉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是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县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代发金融机构要切实增强做好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的责任意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补贴发放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操作规程,规范发放行为,健全监管机制,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互相监督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格局,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及时、安全、高效。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行业部门要严格按照乡镇管底册、部门管理审核、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的管理要求,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原则,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切实保障涉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及相关站所主要负责核实并提供部门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录入、汇总、审核、修改补贴发放数据;
2、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及相关站所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准确的发放基础数据,确保补贴对象和发放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发现并反馈的基础数据和发放错误数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好数据修正;
3、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及相关站所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软件数据接口对接工作,将部门接口落实到位;
4、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及相关站所按照规定的形式、内容、时限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公开公示,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台账;
5、涉农惠农在目前5大类 98 项惠农补贴中界定补贴项目,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及时函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并根据政策调整适时更新。扶贫部门负责采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基本信息,行业部门负责采集农牧民基本信息并在惠农补贴发放软件系统中完成录入、审核等工作;
6、县财政部门业务股室在收到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及相关站所上报的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及相关请示后,及时对相关数据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向代发金融机构发送发放指令。
7、代发金融机构收到县财政部门补贴资金发放指令后,通过安全数据交换平台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账户上;
8、业务主管部门在资金发放后将惠农补贴资金名称、来源、标准、金额、项目安排等情况报相关部门备案;
9、因农户个人原因当年无法更正纠错的信息,乡镇业务主管站所应及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财政部门将此部分对象补贴资金退回县国库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动态管理,定期清册梳理,数据更正后,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发放。
(三)强化发放监管。县财政部门负责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的综合协调工作,对业务主管部门录入报送的补贴发放数据进行程序性复核,不对补贴发放数据进行录入和修改,补贴发放相关工作应由两人以上进行审核把关。各乡镇财政所负责本乡镇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对象基础信息的录入、修改、变更工作。监督业务主管站所对惠农补贴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对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项目、公开公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部门职责,做到密切配合。要求乡镇行业部门做好财银数据联网、财政与部门接口、数据安全控制等建设。县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代发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部门责任,做到密切配合,并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二)加强发放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目前负责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的代发金融机构主要是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代发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卡折发放管理,完善明晰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摘要,严格执行身份证激活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卡折更换升级期间平稳过渡。
(三)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财政部门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县乡财政部门财政业务和政策法规等培训,提高综合业务素质。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及代发金融机构要积极组织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补贴发放业务、操作规程和软件应用培训,切实提高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监管水平。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宣传对接,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对自行发放的涉农、惠农资金要在资金,在发放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协调各乡镇相关站所做好发放人员“一卡通”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资金监管到位。
和田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0日
主题词:规范 涉农“一卡通”发放管理 实施方案
报送:和田县各乡镇,组织部、民政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政法委、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本局存档
和田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