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养老机构收费标准

日期:2026-11-02 16:57  来源:和田地区行政公署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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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

当前和田地区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是根据2021年和田地区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和田地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收养人员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伙食费收费标准为800元/人/月,床位费10元/人/天,衣被费60元/人/月,卫生费60元/人/月,杂费80元/人/月,取暖费:30元/人/月(供暖费按5个月计);护理费标准自费收养人员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人员护理费收费标准分别为150元/月、350元/月、900元/月。对于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民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

二、公建民营机构收费标准

(一)和田地区格瑞达老年养护服务中心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按照入住人员失能等级、入住房间类型等收取床位费及护理费,伙食费为统一标准。收费标准为:伙食费为900元/人/月,床位费按照:单人间、双人间、四人间收费标准分别为:1000元/人/月、400元/人/月、200元/人/月,护理费按照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能力中度受损、能力重度受损、能力完全丧失、特殊一对一护理进行分类,收费标准分别为:400元/人/月、700元/人/月、900元/人/月、1100元/人/月、1300元/人/月、3700元/人/月。总的收费金额1500元/人/月-5600元/人/月不等。

(二)于田县康逸养老院为于田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机构内收费标准与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一致。参照2021年和田地区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和田地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收养人员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和田地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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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养老机构收费标准

时间:2026-11-02 16:57  浏览次数:


 

一、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

当前和田地区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是根据2021年和田地区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和田地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收养人员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伙食费收费标准为800元/人/月,床位费10元/人/天,衣被费60元/人/月,卫生费60元/人/月,杂费80元/人/月,取暖费:30元/人/月(供暖费按5个月计);护理费标准自费收养人员自理、半自理、全护理人员护理费收费标准分别为150元/月、350元/月、900元/月。对于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民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减免。

二、公建民营机构收费标准

(一)和田地区格瑞达老年养护服务中心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收费标准按照入住人员失能等级、入住房间类型等收取床位费及护理费,伙食费为统一标准。收费标准为:伙食费为900元/人/月,床位费按照:单人间、双人间、四人间收费标准分别为:1000元/人/月、400元/人/月、200元/人/月,护理费按照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能力中度受损、能力重度受损、能力完全丧失、特殊一对一护理进行分类,收费标准分别为:400元/人/月、700元/人/月、900元/人/月、1100元/人/月、1300元/人/月、3700元/人/月。总的收费金额1500元/人/月-5600元/人/月不等。

(二)于田县康逸养老院为于田县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机构内收费标准与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一致。参照2021年和田地区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和田地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自费收养人员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和田地区民政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