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塔什乡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4-12-06 15:52  来源:和田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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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4日0时许,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谭建辉在喀什塔什乡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右坝肩施工场地转移挖掘机过程中发生车辆倾翻,造成1人死亡。为督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举一反三,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和田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和田县喀什塔什乡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并组织评估工作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及开展情况

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公安局、总工会、喀什塔什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评估组,邀请纪委监委参加评估工作。评估组依据《喀什塔什乡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档案、查阅相关文件材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情况进行了评估。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何明,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喀什塔什乡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坝肩建设项目负责人。

处理意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本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落实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对何明处人民币59446.8(伍万玖仟肆佰肆拾陆元捌角)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二)李维,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

处理意见: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据本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落实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对李维处人民币185862.7(拾捌万伍仟捌佰陆拾贰元柒角)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三)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落实情况: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6.5.1.2每死亡1人,处50万元罚款县应急管理局对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50万元(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三、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分包单位要认真吸取本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切实落到实处,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类似事故,防止其他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落实情况: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各参建单位深刻吸取了本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由建设单位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开展了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自2023年8月事故发生后至今,共组织开展月度综合安全检查7次,隧洞施工、场内交通、临时用电、消防、脚手架施工等专项检查6次,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4次,以及日常安全巡查等常态化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紧抓不放,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督促监理及施工单位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问题全面清零、见底销号。定期组织对危大工程、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并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建设单位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24项,指导并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二)《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和落实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增强目的性、针对性、实效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落实情况:积极推行了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开展综合安全培训、各施工项目部开展专项安全培训、各作业班组开展日常安全培训的“三轮驱动”安全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制定了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逐项实施。2024年8月21日至23日,特别邀请了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专家团队来项目现场开展安全管理提升培训,重点解析了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内容、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与实施以及防汛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内容。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选派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水利厅和上级单位组织开展的安全专项培训3次,督促施工单位利用智慧培训中心、多媒体工具箱、VR体验、安全讲评台等,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了安全教育培训100%全覆盖。

(三)《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专业分包施工队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作业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落实情况:建设单位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督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均持有水安C证),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与各参建单位、各部门每年初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层层压紧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推动构建各业务系统、各岗位不能不想安全、不能不管安全、不敢不管安全的“三不”安全履责格局。土建一标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督部,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人(其中持有水安C证人员5人,人员配备满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过常态化安全检查、旁站监督等措施督促施工队伍及作业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四)《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在必要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其它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落实情况:在各施工部位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安全管理责任牌及各类安全警示牌。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工区各路段均设置了道路交通安全标志,主要路段设置了测速仪,交叉路口安装了红绿灯,在1#路灯杆上设置了交通安全警示标语,以警示驾驶人员规范驾驶。加强了全过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了设备进场报验手续,包含设备合格证、检验证、操作人员持证等进行审核,土建一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每台新进场设备在显著位置张贴《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志、反光贴等;现场门机、塔吊等特种设备均经过特检所检验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相关操作人员均持证上岗。

四、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对喀什塔什乡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查阅了相关资料,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行政处罚方面进行核查。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对防范措施建议进行了整改落实,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对作业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地处山区,因项目工程需要,开凿了多处交通隧道,但部分交通隧道内部照明不良,缺少有效的照明设施设备。

二是施工工区内大型运输车辆较多,车辆在浇筑混凝土倒车时出现盲区,现场缺少专人指挥,易发生倒车撞人事故。

六、工作建议

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对车辆驾驶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高空作业人员常态化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是督促施工单位不断完善现场施工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标识标牌,高空临边规范设置防护栏杆、大型车辆专人指挥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建立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值守制度,确保施工部位有领导、有施工员、有安全员、有监理员旁站监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和田县喀什塔什乡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4”一般

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4年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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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4日0时许,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谭建辉在喀什塔什乡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右坝肩施工场地转移挖掘机过程中发生车辆倾翻,造成1人死亡。为督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举一反三,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和田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和田县喀什塔什乡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评估组并组织评估工作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及开展情况

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公安局、总工会、喀什塔什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评估组,邀请纪委监委参加评估工作。评估组依据《喀什塔什乡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档案、查阅相关文件材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情况进行了评估。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何明,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喀什塔什乡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坝肩建设项目负责人。

处理意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本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落实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对何明处人民币59446.8(伍万玖仟肆佰肆拾陆元捌角)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二)李维,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

处理意见: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据本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落实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对李维处人民币185862.7(拾捌万伍仟捌佰陆拾贰元柒角)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三)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处理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处以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落实情况: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6.5.1.2每死亡1人,处50万元罚款县应急管理局对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50万元(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三、事故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建设单位、分包单位要认真吸取本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公司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切实落到实处,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类似事故,防止其他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落实情况: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各参建单位深刻吸取了本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由建设单位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开展了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自2023年8月事故发生后至今,共组织开展月度综合安全检查7次,隧洞施工、场内交通、临时用电、消防、脚手架施工等专项检查6次,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4次,以及日常安全巡查等常态化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紧抓不放,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督促监理及施工单位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问题全面清零、见底销号。定期组织对危大工程、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项目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并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确保风险可控。建设单位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24项,指导并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二)《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和落实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增强目的性、针对性、实效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认真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落实情况:积极推行了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开展综合安全培训、各施工项目部开展专项安全培训、各作业班组开展日常安全培训的“三轮驱动”安全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制定了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逐项实施。2024年8月21日至23日,特别邀请了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专家团队来项目现场开展安全管理提升培训,重点解析了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内容、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与实施以及防汛安全和应急管理等内容。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选派优秀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水利厅和上级单位组织开展的安全专项培训3次,督促施工单位利用智慧培训中心、多媒体工具箱、VR体验、安全讲评台等,对一线作业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了安全教育培训100%全覆盖。

(三)《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强化专业分包施工队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作业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落实情况:建设单位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督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均持有水安C证),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有限公司与各参建单位、各部门每年初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层层压紧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推动构建各业务系统、各岗位不能不想安全、不能不管安全、不敢不管安全的“三不”安全履责格局。土建一标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督部,配备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人(其中持有水安C证人员5人,人员配备满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通过常态化安全检查、旁站监督等措施督促施工队伍及作业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四)《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在必要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其它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落实情况:在各施工部位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安全管理责任牌及各类安全警示牌。完善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工区各路段均设置了道路交通安全标志,主要路段设置了测速仪,交叉路口安装了红绿灯,在1#路灯杆上设置了交通安全警示标语,以警示驾驶人员规范驾驶。加强了全过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了设备进场报验手续,包含设备合格证、检验证、操作人员持证等进行审核,土建一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设备操作安全技术交底,每台新进场设备在显著位置张贴《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警示标志、反光贴等;现场门机、塔吊等特种设备均经过特检所检验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相关操作人员均持证上岗。

四、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对喀什塔什乡湖北福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组查阅了相关资料,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行政处罚方面进行核查。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能够按照事故批复通知要求,对防范措施建议进行了整改落实,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对作业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玉龙喀什水利枢纽项目地处山区,因项目工程需要,开凿了多处交通隧道,但部分交通隧道内部照明不良,缺少有效的照明设施设备。

二是施工工区内大型运输车辆较多,车辆在浇筑混凝土倒车时出现盲区,现场缺少专人指挥,易发生倒车撞人事故。

六、工作建议

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对车辆驾驶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高空作业人员常态化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是督促施工单位不断完善现场施工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标识标牌,高空临边规范设置防护栏杆、大型车辆专人指挥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建立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值守制度,确保施工部位有领导、有施工员、有安全员、有监理员旁站监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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