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工业经济园区“11·21”一般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日期:2024-12-06 15:51  来源:和田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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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09时14分许,和田县工业经济园区金昌路与健康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和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和田县工业经济园区“11·21”一般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及开展情况

由和田县安委办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和县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评估组,邀请县纪委监委参加评估工作。评估组根据《和田县工业经济园区“11·21”一般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形成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买吐送·热扎克,布扎克乡群众。

处理意见由交警部门吊销驾驶证,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落实情况由和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3年11月21日吊销驾照。2024年7月28日,由和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二)阿布都米吉提·吐孙托合提,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驾驶员

处理意见:由县交警部门对超载违法行为扣6分并处罚款1000元。

落实情况由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3年12月12日对阿布都米吉提·吐孙托合提的违法行为扣6分并处罚款1000元,已落实。

(三)张政安,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处理意见: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对张政安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落实情况:由县应急管理局对张政安处罚人民币25791元(贰万伍仟柒佰玖拾壹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四)张延明,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

处理意见: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对张延明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落实情况:由县应急管理局对张延明处罚人民币20460元(贰万零肆佰陆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五)赛孜古尔江·艾克拜尔,县交通运输局包联该企业干部。

处理意见:由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单位包联该企业干部赛孜古尔江·艾克拜尔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并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警示教育大会。

落实情况:2024年1月20日,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赛孜古尔江·艾克拜尔进行提醒谈话,赛孜古尔江·艾克拜尔于当日向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党组提交了书面检讨书。

(六)和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处理意见:交通运输局党组向县人民政府做深刻检讨

落实情况:和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已于2024年1月22日向和田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和田县工业经济园区“11·21”一般道路运输事故检讨书》。

(七)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

处理意见:由和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落实情况:由和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对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处罚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县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排查整治“两客一危”及重点货运企业车辆挂靠运营为重点,依法清理一批挂靠运营车辆,清理一批“挂而不管”、不落实主体责任违法违规运营企业,清理一批长期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夯实夯牢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实压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形成车辆责任明确、监管严格、行为规范的道路运输市场格局。

落实情况:加大非法营运行为打击力度,维护行业稳定。采取“路面巡查+定点值守”相结合方式,联合公安、交警多部门加强国省干线和县乡公路执法巡查,整治货车违法运输行为。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共开展行政检查 215次、联合检查76⠼font face="仿宋_GB2312" >次,检查运输企业36⠼font face="仿宋_GB2312" >家次、路面巡道0.123⠼font face="仿宋_GB2312" >万公里,检查各类车辆 1436辆,打击“黑车” 3辆,纠治其他违法行为69⠼font face="仿宋_GB2312" >起,累计办结行政处罚 11.32万元。

(二)《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聚焦关键环节,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要聚焦老旧货车技术状况不良、货车疲劳驾驶和超限超载、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驾驶员应急操作技能不强等突出问题,加大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摸排。要采取定点执法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手段进行灵活执勤,强化一早一晚以及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高发、违法乱象突出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

落实情况: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治理超限超载方面:加大超限超载宣传力度,发放宣传单 300余份,接收超限超载车辆线索3辆,审核通过 3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对一年内存在三次以上违法超限超载的12辆货运车辆,予以注销道路运输证,检查货物源头企业 1⠼font face="仿宋_GB2312" >家次。今年以来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63辆。

(三)《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聚焦关键部位,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以“人、车、路、企”为重点,加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对本行业领域内的建设工地、矿山企业、园区等进行拉网式排查,严禁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擅自改装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做好施工控制区布置、临时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与维护、施工现场及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严禁作业车辆在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上违法载人、违法停车,保障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

落实情况: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下沉一线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围绕“人、车、路、企”等风险要素和关键环节,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拉网式梳理排查和隐患治理,特别是对“两客一危”、客货运输车辆更新维护以及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身心健康状况等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建立隐患台账按期销号、动态更新、回访跟踪的闭环管理机制,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目前检查道路运输企业 231 家(次)、检查车辆1436 辆,共查处违章企业 64 家、违章车辆 97 辆,立案124起(含首违免罚 26 起),结案93起,累计处罚27.3 万元。对全县辖区所有砂石料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问题督促整改。对全县有挂靠运营行为的“两客一危”及重点普货运输企业及相应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摸排。

(四)《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聚焦关键群体,扎实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和集中培训。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交警部门联合组织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紧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重点人员,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教育,确保“两客一危”及重点普通道路货运企业全覆盖,推动道路运输主要负责人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增强教育针对性,增强警示震慑力,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着力转变部分道路运输企业重经营、轻安全错误思想,切实提升道路 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落实情况:为深刻汲取“11·21”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推动事故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11月22日,和田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两客一危”及重点普通道路货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11·21”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会上通报“11·21”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事故情况,以案释法要求企业负责人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从思想上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加强车辆的日常保养和安全检查。

四、总体评估意见

通过事故评估组检查评估,和田县工业经济园区“11·21”一般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和其他整改措施等得到了落实,并举一反三开展了各项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达到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的目的。

五、存在的问题

企业对发现的员工违反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行为未建立台账,且仅限于口头教育,未落实企业内部处罚。

六、工作建议

建议和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继续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落实GPS监控室值班制度,确保车辆交通安全。

和田县工业经济园区“11·21”一般道路交通运输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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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工业经济园区“11·21”一般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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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09时14分许,和田县工业经济园区金昌路与健康路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和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安委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和田县工业经济园区“11·21”一般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及开展情况

由和田县安委办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和县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评估组,邀请县纪委监委参加评估工作。评估组根据《和田县工业经济园区“11·21”一般道路交通运输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形成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买吐送·热扎克,布扎克乡群众。

处理意见由交警部门吊销驾驶证,违法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落实情况由和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3年11月21日吊销驾照。2024年7月28日,由和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二)阿布都米吉提·吐孙托合提,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驾驶员

处理意见:由县交警部门对超载违法行为扣6分并处罚款1000元。

落实情况由公安局交警大队于2023年12月12日对阿布都米吉提·吐孙托合提的违法行为扣6分并处罚款1000元,已落实。

(三)张政安,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处理意见: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对张政安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落实情况:由县应急管理局对张政安处罚人民币25791元(贰万伍仟柒佰玖拾壹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四)张延明,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

处理意见:由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对张延明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落实情况:由县应急管理局对张延明处罚人民币20460元(贰万零肆佰陆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五)赛孜古尔江·艾克拜尔,县交通运输局包联该企业干部。

处理意见:由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单位包联该企业干部赛孜古尔江·艾克拜尔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并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警示教育大会。

落实情况:2024年1月20日,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赛孜古尔江·艾克拜尔进行提醒谈话,赛孜古尔江·艾克拜尔于当日向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党组提交了书面检讨书。

(六)和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处理意见:交通运输局党组向县人民政府做深刻检讨

落实情况:和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已于2024年1月22日向和田县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和田县工业经济园区“11·21”一般道路运输事故检讨书》。

(七)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

处理意见:由和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落实情况:由和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对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处罚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聚焦重点领域,着力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县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排查整治“两客一危”及重点货运企业车辆挂靠运营为重点,依法清理一批挂靠运营车辆,清理一批“挂而不管”、不落实主体责任违法违规运营企业,清理一批长期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夯实夯牢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实压紧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形成车辆责任明确、监管严格、行为规范的道路运输市场格局。

落实情况:加大非法营运行为打击力度,维护行业稳定。采取“路面巡查+定点值守”相结合方式,联合公安、交警多部门加强国省干线和县乡公路执法巡查,整治货车违法运输行为。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共开展行政检查 215次、联合检查76⠼font face="仿宋_GB2312" >次,检查运输企业36⠼font face="仿宋_GB2312" >家次、路面巡道0.123⠼font face="仿宋_GB2312" >万公里,检查各类车辆 1436辆,打击“黑车” 3辆,纠治其他违法行为69⠼font face="仿宋_GB2312" >起,累计办结行政处罚 11.32万元。

(二)《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聚焦关键环节,重点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要聚焦老旧货车技术状况不良、货车疲劳驾驶和超限超载、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驾驶员应急操作技能不强等突出问题,加大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摸排。要采取定点执法与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手段进行灵活执勤,强化一早一晚以及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高发、违法乱象突出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

落实情况: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治理超限超载方面:加大超限超载宣传力度,发放宣传单 300余份,接收超限超载车辆线索3辆,审核通过 3辆,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对一年内存在三次以上违法超限超载的12辆货运车辆,予以注销道路运输证,检查货物源头企业 1⠼font face="仿宋_GB2312" >家次。今年以来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163辆。

(三)《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聚焦关键部位,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以“人、车、路、企”为重点,加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对本行业领域内的建设工地、矿山企业、园区等进行拉网式排查,严禁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擅自改装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做好施工控制区布置、临时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与维护、施工现场及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严禁作业车辆在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上违法载人、违法停车,保障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工程完工后及时验收。

落实情况: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下沉一线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围绕“人、车、路、企”等风险要素和关键环节,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拉网式梳理排查和隐患治理,特别是对“两客一危”、客货运输车辆更新维护以及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身心健康状况等薄弱环节开展全面检查,建立隐患台账按期销号、动态更新、回访跟踪的闭环管理机制,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目前检查道路运输企业 231 家(次)、检查车辆1436 辆,共查处违章企业 64 家、违章车辆 97 辆,立案124起(含首违免罚 26 起),结案93起,累计处罚27.3 万元。对全县辖区所有砂石料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问题督促整改。对全县有挂靠运营行为的“两客一危”及重点普货运输企业及相应的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摸排。

(四)《事故调查报告》建议,聚焦关键群体,扎实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和集中培训。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交警部门联合组织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紧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重点人员,分级分类开展培训教育,确保“两客一危”及重点普通道路货运企业全覆盖,推动道路运输主要负责人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增强教育针对性,增强警示震慑力,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着力转变部分道路运输企业重经营、轻安全错误思想,切实提升道路 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落实情况:为深刻汲取“11·21”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推动事故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11月22日,和田县交通运输局组织“两客一危”及重点普通道路货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11·21”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会上通报“11·21”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事故情况,以案释法要求企业负责人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从思想上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加强车辆的日常保养和安全检查。

四、总体评估意见

通过事故评估组检查评估,和田县工业经济园区“11·21”一般道路交通运输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行政处罚和其他整改措施等得到了落实,并举一反三开展了各项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达到了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的目的。

五、存在的问题

企业对发现的员工违反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行为未建立台账,且仅限于口头教育,未落实企业内部处罚。

六、工作建议

建议和田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继续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和田县阳光众赢建材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严格落实GPS监控室值班制度,确保车辆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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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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